根据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6号)等有关规定,经审核,拟核准下列学校变更举办者、办学地址等事项,现予以公示。
一、西京学院举办者由“任万钧、任芳”变更为“陕西西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”。
二、哈尔滨广厦学院举办者由“北京杏坛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中科俊泰投资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北京杏坛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”。
三、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举办者由“辽宁中医药大学、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”变更为“辽宁中医药大学、沈阳冠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。
四、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举办者由“广西民族大学、广西电信实业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广西民族大学、吉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”,办学地址由“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北段1号”变更为“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北段1号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5号”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10月2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,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的方式实名反映。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
邮 编:1008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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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发展规划司
2023年9月18日